| 索 引 号 | 111505000116401855/2026-00184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通政办字〔2026〕41 号 |
| 成文日期 | 2026-06-26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索 引 号 | 111505000116401855/2026-00184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文 号 | 通政办字〔2026〕41 号 |
| 成文日期 | 2026-06-26 |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发布时间:
2026-07-02 16:54
信息来源:
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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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通辽市人民政府与通辽市总工会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6年6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通辽市人民政府与通辽市总工会
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为进一步密切通辽市人民政府与通辽市总工会工作联系,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工会桥梁纽带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联席会议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则。
一、主要任务
联席会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牢牢把握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方针,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统筹推进职工权益维护、和谐劳动关系构建、职工队伍建设和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以互通工作信息、共商发展大计、合力破解难题为目标,主要研究商议以下事项:
(一)通报上一次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办理落实情况,对未办结事项说明原因、明确推进措施及办结时限;通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涉职工权益政策落地、工会重点工作推进等情况。
(二)研究组织动员全市广大职工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1571工作部署,立足服务自治区、通辽市发展大局,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提质增效等方面的有关措施和制度保障;统筹谋划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的总体思路和具体工作安排。
(三)研究解决职工群众普遍关心的切身利益问题、急难愁盼问题;重点研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职工服务保障等新形势、新问题。
(四)研究工会改革发展、阵地建设、活动开展等工作中,需要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协调支持的事项。
(五)双方商定的其他需要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的重大事项。
二、组织实施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具体时间由市人民政府与市总工会商定。如遇特殊情况、重大任务或专项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可随时召开。联席会议按以下程序组织实施:
(一)筹备会议。联席会议的筹备工作由市总工会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共同承担,一般由市总工会提请,会同市人民政府联合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具体事务由市总工会办公室承办。会议通知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统一印发,并统筹协调市人民政府方面参会人员参会。
(二)提出议题。联席会议议题由市人民政府、市总工会双方在深入调研、广泛论证、精心筛选的基础上共同商议提出。一般联席会议召开前的2个月启动议题征集工作。市人民政府提出的议题,由承担相关职能的政府部门提出后,报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汇总;市总工会提出的议题,由市总工会办公室负责征集。双方联合提出的议题由承担主要工作的一方履行提出程序。
(三)确定议题。市总工会就初步提出的议题建议与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单位)以及政府办公室强化会前协调,做好议题征求意见等前置工作,完善后的议题经市总工会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初审后,报市人民政府联系工会工作的副市长、相关副市长批准确定。
(四)确定出席人员并召开会议。联席会议“总召集人”由市人民政府联系工会工作的副市长、市总工会主席共同担任;“召集人”由市人民政府联系工会工作的副秘书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总工会负责常务工作的副主席担任。遇重大紧急事项,可根据需要邀请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出席并主持会议。联席会议原则上由市人民政府出席领导主持,出席人员包括市人民政府联系工会工作及议题相关副市长、副秘书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议题相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市总工会班子成员,机关各部室、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需要出席会议的人员。根据会议议题,可邀请基层党政负责人、职工代表、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基层工会干部等列席会议。
三、印发会议纪要
会议结束后,由市总工会办公室负责起草会议纪要,按程序分别报请市人民政府、市总工会审核签发,以“联席会议纪要”名义正式印发。会议纪要作为各方落实工作的正式依据。
四、议定事项督办落实
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实行清单化管理,逐项明确责任单位、工作要求、完成时限。各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贯彻落实,落实情况按要求反馈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总工会办公室。
五、宣传与保密工作
联席会议宣传报道工作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总工会共同统筹,坚持正面宣传导向,营造尊重劳动、关爱职工、共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良好社会氛围。
严格落实保密规定,会议涉密内容、内部讨论情况,参会人员及工作人员不得擅自传播。
六、层级延伸与考核管理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参照本规则,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健全本级政府与同级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实现工作机制上下贯通。联席会议制度的组织实施纳入各年度政府工作安排和工会系统年度综合考核内容。
七、其他事项
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今后如遇国家、自治区政策法规调整,或我市实际工作发生变化,由双方协商后适时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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