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6-01-07 15: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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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通辽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的通知》,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辽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自2019年开始试编,结合市属国有企业的管理实际,按照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原则,不断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意见》(国发〔2024〕2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内政发〔2024〕21号)等有关要求,加强与改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对现行的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相关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完善,形成《关于进一步加强通辽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的通知》。
二、基本框架
《关于进一步加强通辽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的通知》共分七个部分。一是加强预算编制管理。明确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原则,以及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衔接力度。二是加强实施范围管理。明确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的企业范围。三是加强收入预算管理。明确国资监管部门和市属国有企业职责。四是加强收益机制管理。建立健全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取管理制度。五是加强支出项目管理。明确支出项目重点管理要求。六是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协同推进国有经济高质量发展。七是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三、主要特点
(一)扩大国资预算实施范围。明确纳入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的是所有市本级国有一级企业:从经济类型上看,包括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和国有参股企业;从出资部门类型看,包括市人民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部门监管的企业(含金融企业)和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出资的企业。此外,由市属国有企业出资设立,但未纳入其(集团)年度财务决算合并范围的国有独资、控股企业,也视为一级企业纳入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
(二)建立健全收益上交机制。为确保收益应交尽交,《通知》明确由市财政局负责建立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取管理制度,设立国有独资企业上交收益分类分档比例动态调整机制。市级国资监管部门要及时组织、督促监管(所属)国有企业足额上交收益,市属国有企业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办理交款手续。
(三)优化国资预算支出结构。明确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方向和重点,应当根据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任务适时进行调整,预算安排应当聚焦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强化资本金注入,国有企业申请资本金注入项目要有明确的战略规划和符合政策规定的预期收益,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依法履行减资程序,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
(四)改进国资预算编制管理。明确编制收入预算时要根据企业年度盈利情况合理测算,执行中要确保利润申报数据真实、可靠,及时足额上交收益。强化预算支出审核,坚持政策导向,资本性支出按程序增加资本金,严格执行企业增资规定,落实国有资本权益,费用性支出严格按规定使用,不得扩大使用范围。
(五)加大预算统筹衔接力度。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5〕22号)“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2020年提高到30%,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要求,明确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比例不低于30%,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解读单位:通辽市财政局
解 读 人:王乐
联系电话:0475-5776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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