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5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11-06 16:4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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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就《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5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字〔2025〕40号)部署要求,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对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纳入此次清理范围的10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了全面清理,形成《通知》。
二、主要内容
对全市2023年全面清理后列入继续有效目录且经多次专项清理仍继续有效的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2023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106件列为清理范围,重点审查其有无与上位法和国家方针政策相抵触、所依据的上位法(文件)是否继续有效、主要内容是否被新文件涵盖、有无减损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或增加市场主体义务的情况。经清理,决定对99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继续有效,对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和宣布失效,并将目录以《通知》形式公开发布施行。
解读单位: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解读人:宿晓艳
联系方式:0475-5775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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