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11-04 15:4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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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9日,经通辽市人民政府第21次常务会审议通过,以通辽市人民政府名义印发了《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通辽市2025年市本级行政权力事项和责任事项清单的通知》(以下简称《清单》),为方便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和正确理解《清单》相关内容,现解读如下。
一、什么是行政权力?主要包含哪些类型?
行政权力,是指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依法作出的,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行为。主要包含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备案、其他行政权力(依申请类)、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其他行政权力(依职权类)等类型。
二、《清单》梳理的依据是什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要求,实现政府部门行政权力事项动态管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权力清单管理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75号)相关规定,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牵头组织开展了本级部门权责清单集中调整工作。结合法律、法规、规章等立改废释情况和《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5月6日)》等文件内容,对权责清单内容进行了重新梳理。
三、《清单》梳理过程包括哪些?
2025年初,市政数局印发《关于开展通辽市权责清单集中调整的通知》,组织市直相关部门开展全市权责清单集中调整工作,指导督促旗县市区政数局同步进行清单梳理,在2024年动态调整的基础上,结合各部门报送的权责清单调整意见和《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5月6日)》,重新梳理汇总。经部门初审、政数局审核、司法局合法性审查等三层审核完善后,提请市政府审定,形成《清单》。
四、《清单》梳理基本原则是什么?
行政权力清单梳理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遵循职权法定、权责一致、动态调整、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原则,实行自治区级统筹、分级负责、部门协调、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
五、《清单》公布后各部门要做什么?
通辽市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本次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落实和衔接工作。对取消的事项,一律不得再实施或变相实施;对下放的事项,要主动对接承接部门,指导旗县完善业务办理流程,大力推动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确保接得住、管得好;对保留的事项要在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中配置相应事项基本要素、运行流程等,确保权力运行规范有序。
各相关部门在各部门网站公布本部门最新完整版权责清单(包含权力名称、类别、责任主体、设定依据、责任事项、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等内容),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督促各部门依法行政,不断提高行政效率和公信力。
解读单位:通辽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解读人:姜爱伦
联系方式:0475-8837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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