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 8月17日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

    8月17日,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研究公布《通辽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第二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及拟调出《通辽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安排部署消费补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农牧业现代化建设等重点工作。市委副书记、市长奇·达楞太主持并讲话。会议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增强法治意识,扎实做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工作,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不断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要持续落实消费补贴政策,开展各类促消费活动,激活消费市场、释放消费潜力。要高质量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抢抓项目建设黄金施工期,力争早开工、早建设、早见效,真正把民生工程建成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要抓实抓好农牧业项目建设,统筹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玉米单产提升和社会化服务,聚力打造千万亩节水高产高效现代农业示范区。要强化示范引领,聚焦地力提升、土地整合、机械化作业、田间管理等关键环节,打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典型,全力推动农牧业现代化迈上新台阶。

    2026-08-18
  • 文字解读:《通辽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提升物业服务水平的工作部署,着力解决我市物业管理领域存在的监管机制不健全、物业服务边界不清、服务标准不统一、公共收益管理混乱、执法进小区难、物业领域投诉量居高不下、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等问题,切实提升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方案(2026-2028年)的通知》(内政办发〔2026〕18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通辽市物业管理实施细则》。二、起草过程市住建局组织深入街道社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等开展实地调研,听取了各方的建议和意见,借鉴了呼和浩特市、包头市等地的经验和做法,起草了《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了市委组织部、社工部、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公安局等部门和各旗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物业协会、物业服务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在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累计收到意见和建议10条,采纳7条并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行动方案(送审稿)》,已通过部门合法性审核,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会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前置审核,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合法性审核意见书进行了修改完善,通过了市政府专题会议和常务会议审议。三、主要内容《行动方案》从夯实治理基础、强化行业规范、提升服务品质、高效化解矛盾4个方面提出21条具体举措。聚焦在党建引领下,让街道社区、业委会、物业企业、相关职能部门等各方力量形成合力,提出4条举措。聚焦规范企业选聘、监管物业资金、强化合同履约、健全信用评价体系、做好无物业小区兜底保障等,提出5条举措。聚焦防范化解安全隐患、补齐配套设施短板、公开服务信息、促进质价相符、创新服务模式、拓展服务领域、提升从业人员素质等,提出7条举措。聚焦畅通物业问题投诉渠道、化解物业矛盾纠纷、整治物业领域突出问题、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法规政策普及等,提出5条举措。四、实施意义通过《行动方案》的印发施行,规范物业服务市场,提高物业服务水平,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不断提高业主满意度。      解读单位:通辽市住建局

    2026-07-28
  • 7月16日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

    7月16日,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听取政府工作报告和民生实事进展情况汇报,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市委副书记、市长奇·达楞太主持并讲话。会议指出,高质量完成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重点任务和民生实事,是兑现政府对人民群众庄严承诺的实际行动,也是推动全年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支撑。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重视程度,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积极主动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严格按照年初既定的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进度时序,不折不扣、保质保量推动各项任务落实到位。要攻坚难点重点,靶向施策,补齐工作短板,确保各项指标稳中有进、全面达标。要紧盯年初确定的22项民生实事,常态化开展督导调度,定期核查推进进度,切实把民生实事办好。要强化责任担当,突出实干导向,压实责任链条,严格督导问效,确保各项工作按时交账、达标达效。会议审议研究了《通辽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强调要抓好方案落实落地,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加强红色物业建设,积极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做法,凝聚工作合力,全面推动物业服务规范化、精细化、便民化发展,不断改善小区居住环境、提升群众居住品质。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2026-0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