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3-07-25 17: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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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机制、坏账补偿机制、质物处置机制是当前制约我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增量提质的关键一环。现有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支持措施还存在支持手段有限、支持力度不够等问题,需要制定系统的、有针对性的措施,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政策环境。通辽市市场监管局在学习借鉴重庆市先进经验和成熟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广泛征集了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银保监局、市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后,形成《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金融支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若干措施》,切实解决科技创新型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助企纾困。
二、主要依据
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实施方案》精神,以及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内蒙古银保监会、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联合制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方案(2021—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自治区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制定了本措施。
三、主要内容
(一)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机制,综合运用担保、风险补偿等方式降低信贷风险按照“政府引导、风险共担、市场化运营”原则,由市财政安排资金2000万元,设立通辽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存续期为3年,用于补偿合作银行在向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产生的本金风险损失,分担知识产权信贷风险,其中: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准备金1500万元,质押融资补偿资金(含服务费补贴、融资贴息、管理费等)500万元。按照不低于1:10杠杆比例,撬动合作银行和社会资本增加对企业的贷款规模。融资贷款出现风险时,按比例补偿损失。
(二)推进银企对接平台建设,提高企业知识产权质押授信额度进一步健全重大建设项目、工业企业、招商企业、科技型企业融资对接机制,建设市级银企对接平台,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举办全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银企对接会、银企质押融资推介会和高价值专利发展及质押融资培训。
(三)加强政策宣传和信息化建设,提升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效能加强信息数据共享,建立知识产权质押登记信息数据库,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数据动态信息监管,及时公开有关信息,提高透明度。
四、其他事项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3年。
解读单位:通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解读人:王汝昌 联系方式:0475-8833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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