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07-06 18:43
信息来源:
通辽市协调保障工作组信访办理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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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中央督察组”)工作要求,7月6日,通辽市已对中央督察组交办的第三十批10件信访举报件进行调查处理,其中,已办结5件、阶段性办结4件、未办结1件。
截至7月6日,通辽市已对1-30批208件信访件进行调查处理,其中,已办结93件、阶段性办结76件、未办结39件,责令整改8家、立案处罚10家、罚款金额307555元、立案侦查2件、刑事拘留1人、约谈1人。
相关案件将持续按照中央督察组边督边改工作要求推进查处整改工作。
附件:
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内蒙古自治区第30批10件群众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通辽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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