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06-30 20:14
信息来源:
通辽市协调保障工作组信访办理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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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中央督察组”)工作要求,6月30日,通辽市已对中央督察组交办的第二十四批13件信访举报件进行调查处理,其中,已办结3件、阶段性办结6件、未办结4件,责令整改1家、立案处罚1家、罚款金额6555元。
截至6月30日,通辽市已对1-24批150件信访件进行调查处理,其中,已办结69件、阶段性办结53件、未办结28件,责令整改7家、立案处罚8家、罚款金额6555元、立案侦查2件、刑事拘留1人、约谈1人。
相关案件将持续按照中央督察组边督边改工作要求推进查处整改工作。
附件:
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内蒙古自治区第24批13件群众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通辽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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