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的公示(第三轮第四项整改任务)
发布时间:
2026-07-29 11:09
信息来源:
通辽市生态环境局
分享到: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有关要求,公示期为2026年7月28日至8月10日。
联系电话:0475-4865271
邮寄地址:自治区党政机关办公区自治区政府办公厅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通辽市).doc





蒙公网安备 150502020002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