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2026年通辽市社科普及类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3-04 16:47
信息来源:
通辽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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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普及条例》,现将2026年度通辽市社科普及类课题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方向
(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尤其是习近平文化思想以及党的系列理论体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
(二)宪法、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和通辽地方特色文化(如西辽河文化、通辽地区红色文化)等文化。
(五)健康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合理膳食、全民健身、控烟限酒、心理健康、疾病防治等。
(六)哲学、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民族宗教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等体现人类社会文明和社会发展规律的社会科学知识。
(七)其他社会科学知识普及。
二、具体要求
(一)项目申报人应当在通辽市工作,具有承担、完成项目能力的专家学者和实际工作者。项目申报人本年度只能申报和承担一项通辽市社科研究项目,并实际主持项目。
(二)旗县市区委宣传部、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自治区和市级社科普及基地、市社科联管理的社科类社会组织是项目的组织申报单位。不在上述范围的,可经所在旗县市区委宣传部申报。中区直单位直接向市社科联申报。申报单位应具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单位账户可正常接收项目经费。
(三)按照选题方向进行申报,申报单位须如实填写申请信息,相关内容简明扼要,条理清晰,突出创新性和大众普及价值。
(四)项目申报为社科普及原创著作、编著作品或者研究阐释、宣讲文章。
三、资助金额和结项要求
(一)计划立项3-5个项目,每项资助2万元。
(二)社科普及原创著作、编著作品或者研究阐释、宣讲文章为结项形式,字数不少于2万字,获得盟市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在报刊公开发表(可连载也可节选)。
(三)完成时限。项目截至2026年6月30日。
(四)未尽事宜,按照《通辽市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四、申报方式和期限
项目申报需提交纸质《申请书》一式二份(附件2)和《论证活页》一式五份(附件3),使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社科普及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一份(附件1,由申报单位初审把关后,于2026年3月30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市社科联信息研究科,电子版《申请书》《论证活页》《汇总表》发送至工作邮箱(PDF版与Word版均需),纸质和电子材料内容必须一致。地址:通辽市行政中心2号楼(西配楼)3楼319A室,邮箱:TLSKLBGS@126.com,联系电话:5776382。
附件:
通辽市社会科学研究2026年度社会科学普及专项申请书.docx
通辽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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