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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12-31 15:19

信息来源:

通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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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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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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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第58项整改任务)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58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1月14日。

联系电话:0471-6945064;

邮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东街15号建设大厦A座

附件: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58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docx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