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12-31 08:59
信息来源:
通辽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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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6项整改任务)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6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1月14日。
联系电话:0471-4215821
邮寄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南二环路11号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通辽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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