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12-26 16:22
信息来源:
通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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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政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水平、增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透明度,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办法》等相关规定,通辽市住建局拟就《通辽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送审稿)》举行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听取听证会代表对《通辽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送审稿)》的合法性、科学性、可行性、风险性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时间及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25年12月30日上午9:00在通辽市住建局6楼624会议室举行。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
(一)听证主持人
许冬波 通辽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二)听证员
刘 垒 通辽市住建局房产科科长
王鹏程 通辽市住建局法规科负责人
(三)听证监督员
吴 琼 通辽市直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纪律检查委员会
(四)听证记录人
刘煜东 通辽市住建局房产科
赵浩洋 通辽市住建局房产科
(五)听证代表:
利害关系人(涉及房地产相关工作人员)6名
徐 建 房地产开发企业
廉子溪 房地产开发企业
刘振华 房地产开发企业
张 岩 房地产开发企业
何 东 房地产开发企业
张伟辉 房地产开发企业
利害关系人(公民)2名
林俊达 公民代表
马利文 公民代表
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2名
郎红波 人大代表
谭宇云 政协委员
专业技术人员2名
王生强 高级经济师
胡 静 副高级经济师
法律工作者1名
石利宇 内蒙古禹莘律师事务所
相关部门代表4名
高 明 市自然资源局
张紫鑫 市自然资源局
徐国泉 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张 宇 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四、听证会须知
(一)听证会代表应当准时参加听证会,逾期不参加的,视为对本次听证会内容无异议。听证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通辽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合法性,科学性,可行性,风险性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代表应遵守听证会记录,服从听证会主持人的指挥,手机保持静音状态,不得喧哗,不得中途无故退场,以保证会场的正常秩序。听证代表发言应简明扼要,每人发言不超过5分钟,会后将相关材料交通辽市住建局。
(三)听证会中的有关资料仅供听证代表发表建议的参考,会后收回!
特此公告
20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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