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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创新推行“四证一体” 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模式

发布时间:

2026-01-07 10:27

信息来源:

通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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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1-07 10:27


信息来源:

通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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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以来,我市创新“四证一体”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模式,将“初证收案”“质证问案”“举证明案”和“论证辩案”一体推进,提升行政裁决效率和专业性。

在初证收案环节,投诉人通过线上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出投诉申请,或直接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交纸质材料,同时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列明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相关信息、投诉事项和请求、相关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等基本证据材料,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受理,进入后续程序。

进入质证问案环节后,通过谈话核实、调阅资料等方式,与投诉人、被投诉人了解投诉相关事项,通过质证过程核实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为查明事实奠定基础。

在举证明案环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一步调查取证,向具有公信力的政府部门或其他第三方机构取得相关证明,也可通过线上进行调查取证和组织召开远程质证听证会,依法保障投诉双方的权利。

在论证辩案环节,通过邀请行业专家对专业性较强的事项进行论证,将专家论证意见作为行政裁决的重要参考。同时,成立政府采购投诉处理领导小组,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及律师召开会议,集体会商研判,确保投诉处理结果专业、公正。

去年以来,市财政局通过采用内蒙古政府采购云平台行政裁决模块,共处理投诉举报58件,对政府采购投诉案件受理、质证、举证、论证环节进行全流程线上办理,实现行政裁决在线受理、在线办理、信息共享、数据分析、统一归档,使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程序得到全面规范,切实保障了政府采购活动各方参与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政府采购秩序。